外汇局(外汇局对异常交易主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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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中国国家外管局6月2日宣布将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工作。2017年9月1日起,中国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单笔金额1,000元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均需上报,发卡行应于北京时间每日12:00前报送上日24小时内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遇节假日不顺延。

  这是中国监管当局加强外汇管理的最新举措。随着中国经济增长放缓以及美联储进入加息周期,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压力骤增,资本外流压力加大,中国经济和金融系统风险凸显。为遏制资本外流,中国央行和外汇局已采取多种措施收紧外汇政策,如年初收紧了个人购汇和境外汇款等。

  刊登在外管局网站的通知称,境内银行卡是指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行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信用卡(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通知并称,发卡行应以法人(总部)为单位,汇总本行全部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后集中报送。对于借记卡与信用卡境外交易信息不具备合并报送条件的发卡行,可以将本行的借记卡与信用卡境外交易信息分别报送。

  通知并要求,发卡行应确保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凡是开通银行卡境外交易功能的发卡行,均应按要求报送信息,未发生境外交易应进行零报送。发卡行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情况,纳入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

  通知指出,外汇局将通过银行卡管理系统向各发卡行发送存在银行卡境外违规交易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信息,发卡行接收信息后,应加强对银行卡境外交易的日常监测管理,防止银行卡成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渠道。

  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中国居民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根据外汇局提供的数据,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

本文链接:http://turk-okul.com/post/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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