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权丧失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有重大不法或不道德行为,或就遗嘱有不正当行为时,依法剥夺其继承人之资格,使其丧失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
2、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6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7受遗赠人有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律师补充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是1放弃。